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参考品设置在技术要求附录中的规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器审中心宣传活动 | 热点共性问题展播(三)》的共性问题解答,其中针对系列问题中的第4项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4: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参考品设置是否需要写到技术要求附录中?
答复:依据《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原材料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如果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验方法中涉及采用企业参考品进行检验,需将企业参考品的设置情况包括组成、样本类型、阴阳性、浓度要求等,在技术要求附录主要原材料中简述。

该答复明确了企业参考品在产品技术要求附录中的承载形式与边界,核心审评考量在于检验方法的可操作性与溯源链条的完整性。

核心观点摘要: 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参考品设置若直接用于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指标判定,必须在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的主要原材料中予以简述。注册审查关注参考品与性能指标的映射关系,企业应提炼关键质控要素,包括组分构成、基质类型、阴阳性特征及浓度梯次,既要避免附录信息缺失导致方法无法复现,也要防止将完整的原料制备工艺过度写入,确保技术要求具备法律效力与检验执行度。

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参考品设置的法规逻辑与审查尺度

在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申报资料中,产品技术要求(PTR)是具有法定约束力的技术文件,其性能指标与检验方法必须具备独立检验的可行性。若产品的检测项目(如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灵敏度或检出限)依赖企业自制参考品作为判定依据,而附录中未对该参考品进行必要说明,第三方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或审评人员将无法确认检验条件的真实性与重现性。

当检验方法中明确引用了企业参考品时,例如在开展免疫层析试剂精密度研究或批间差验证时,附录需如实载明所用参考品的物理与生物学特征。这不仅是《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原材料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也是满足《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关于检验方法完整性认定的前提条件。

对于定性检验项目,参考品的梯度设计直接决定了质控的严格程度。阳性参考品的临界浓度设定往往直接映射着抗原试剂阳性判断值的验证边界;若附录仅含糊提及“企业阳性参考品”,却未明确样本稀释度或反应滴度要求,极易被审评部门质疑检验指标缺乏量化控制标准。

附录信息界定不清引发的注册发补风险与应对

注册申报中关于附录编写的常见痛点,在于部分企业无法厘清“第三部分研究资料”与“技术要求附录”的内容边界。有的申报资料直接将研究资料中冗长的引物探针合成、抗体筛选纯化步骤甚至商业秘密配方全盘照抄进附录;有的申报资料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隐去参考品的关键基质与浓度,导致技术要求失去质控约束力。

在定量检测项目中,无论是小分子监测如地高辛检测试剂还是常规生化项目,企业参考品的设置均需明确其基质效应控制与赋值溯源要求。若未在附录中界定样本类型(如人血清、血浆或模拟基质)与浓度梯次,可能导致委托检验阶段因基质不兼容而产生检测偏差,进而引发形式发补或被要求重新进行产品检验。

从系统性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视角考量,合规编制附录应遵循“提炼核心、适度简述”的原则。附录主要原材料部分应重点说明参考品的名称、编号、组分数量、样本来源、阴阳性判定边界及标称浓度范围,而将具体的制备稳定性、溯源验证过程与均匀性考察数据保留在研究资料内,确保两套文件逻辑闭环且层次分明。

体外诊断试剂从研发转化到技术审评涉及多维度的资料协同,企业若在参考品设定、附录撰写或技术要求逻辑校验中面临合规疑义,可依托钦思咨询的专业团队获取针对性的法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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