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联免疫法试剂盒反应模式变更注册审查逻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了《采用酶联免疫法的试剂盒,反应模式是否可由“两步法”变为“一步法”》的共性问题解答:

酶联免疫检验方法根据反应模式分为“一步法”和“两步法”。“一步法”是将待测样本和酶标记抗体同时加入到反应孔中进行反应,“两步法”则是先将样本加入到反应孔中,待该步骤反应结束后再加入酶标记抗体。两种方法的实验步骤不同,前者缩短了反应时间,但可能导致产品性能降低。所以,不建议通过变更注册将“两步法”变为“一步法”。

钦思咨询结合体外诊断试剂的法规审查逻辑,对这一审评关注点进行剖析:

核心观点摘要:在处理酶联免疫法试剂盒反应模式变更注册时,由于“两步法”改为“一步法”涉及核心反应体系和实验步骤的根本性改变,且极易导致检测灵敏度等产品性能下降,审评机构明确不建议将其作为常规的许可事项变更来处理。

反应模式改变对核心性能的实质性冲击

许多IVD企业为了提升终端用户的操作便捷性、缩短检验科出报告的时间,希望将原有的“两步法”优化为“一步法”。但从免疫学反应动力学的角度来看,同时加入样本和酶标抗体,极易引发高剂量HOOK效应(钩状效应),直接导致原本能够检出的高浓度或弱阳性样本发生漏检或定量不准,从而引发体外诊断试剂性能指标发生变化

审评中心正是基于这一风险点,认为反应模式的改变直接触及了产品安全有效性的基线。两者的反应原理和干扰因素截然不同,不能简单地视作操作步骤的“优化缩减”。

变更注册的合规边界与申报路径选择

审评中心的解答态度非常明确:“不建议通过变更注册”。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强行提交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审评员会认为核心实验步骤的改变已经超出了原注册证的覆盖范围。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产品核心反应体系及关键组件的重大改变通常被视为新产品。因此,对于有意向升级操作步骤的企业,更为稳妥的合规策略是:将“一步法”试剂作为全新的产品进行立项,重新开展分析性能评估、稳定性研究以及临床试验,并提交全新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以此规避在原证上进行高风险变更所带来的发补与退审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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