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PA等三部门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核心要点速览:2026年3月13日官方发布了2026年第21号公告,正式明确了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时间节点与合规要求。该文件将未纳入前三批试点的全部第二类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全部纳入管理体系,设定了2027年和2029年两个关键赋码节点,要求企业在注册备案及上市销售前完成相关标识的提交与数据上传。
2026年3月13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21号)。该文件旨在落实全生命周期追溯要求,覆盖了除前三批已规定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之外的所有剩余品种。
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核心时间线
此次公告采取了明码标价的时间线管控。对于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的申请人而言,合规窗口期已经极其紧迫,任何侥幸心理都将导致产品断档。具体实施节点与对应范围如下:
| 强制实施时间节点 | 适用医疗器械品种范围 | 核心强制要求 |
|---|---|---|
| 2027年6月1日起 | 全部第二类医疗器械(含IVD) 全部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 | 出厂产品必须具有UDI;系统申报与数据库上传联动。 |
| 2029年6月1日起 | 全部第一类医疗器械 | 出厂产品必须具有UDI;完成系统提交与追溯建档。 |
值得警惕的是,产品标识(DI)的提交已被强行嵌入药监行政审批流程。在上述规定日期后进行新注册、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时,必须在系统中准确提交最小销售单元的DI。即使是办理常规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也无法豁免,若企业未能在备案系统中正确填报DI数据,将直接被判定为资料不齐而遭遇驳回。
UDI数据库对接与医保三医联动死战
合规动作不仅停留在注册端。公告明确要求产品上市销售前,必须将最小销售单元及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上传至国家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此处潜伏着巨大的商业实操地雷:企业填报的UDI数据必须与医保耗材或IVD分类代码数据库实现双向强制校验。
任何关联错误、字段遗漏,或是UDI库中信息与产品注册证上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出现丝毫字符不一致,都会引发数据对碰失败。医保局将利用代码关联实现目录准入与带量招标的智能化审核,对碰失败意味着产品直接丧失省级采购平台的挂网资格。
动态变更与特定豁免情形评估
法规事务人员必须紧盯产品包装与规格的动态变化。当最小销售单元DI相关数据发生变化时,必须在产品上市前完成数据库变更更新。若DI本身改变,则视同新增产品标识,需重新上传全套数据。此外,企业需结合第15号公告精准排查产品是否符合豁免情形,切忌盲目乱赋码导致下游流通混乱。
结语
2026年第21号公告的落地意味着我国所有医疗器械都将分步纳入唯一标识追溯体系。企业应尽早启动内部赋码系统的软硬件升级,或积极关注行业内的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公益培训,以确保全线产品的顺利过渡与上市合规。
在面对法规标准更新时,建议企业及时进行内部自查,或寻求“钦思咨询”的专业合规支持,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官方文件查阅指引:
您可以通过此链接访问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21号)的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