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什么是《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该指导原则是国家药监局(NMPA)针对用于华法林用药指导的 CYP2C9 和 VKORC1 基因多态性体外定性检测试剂发布的核心审查标准。它明确了该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在技术要求、分析性能评价(特别是检出限与特异性验证)、临床试验单组目标值设计及说明书编写等方面的强制性与推荐性要求,是企业顺利推进 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 的根本依据。

Microsoft Word图标,用于提醒访问者页面或文章中有可下载文档,以更好的服务需要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及医疗临床试验咨询的客户 文档下载: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6年第10号)

核心要点速览

为了帮助企业快速把握重点,避免合规雷区,钦思咨询团队对该文件的核心要求进行了梳理:

  • 要点一 (分析性能与质控基准):指南要求严格确立检出限及特异性。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企业参考品与质控品的设置,确保校准品质控品均一性。若质控体系未能有效监控管内抑制或交叉污染,将面临极高的临床假阴性风险及发补退回后果。
  • 要点二 (临床试验与盲法操作):开展临床试验时,针对不同基因型亚组(如 VKORC1 -1639)设立了明确的单组目标值及最低样本量红线。试验必须坚持盲法操作,并严格保证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说明书一致性,任何偏离说明书的样本处理方式都会导致该部分临床数据失效。
  • 要点三 (产品说明书编制要求):针对【检验方法】板块,必须详尽说明各个实验条件及步骤。同时要落实不同适用机型的针对性要求,避免申报资料内容前后矛盾。

专家解读

在实际的申报经验中,单组目标值的临床试验设计往往是退回发补的重灾区。很多企业在样本量估算时,忽略了脱落率与剔除率,导致最终符合方案集(PPS)的有效样本量无法满足 95% 的临床可接受标准红线。我们强烈建议在方案制定阶段,不仅要确保常见基因型的入组数量,更要提前统筹罕见基因型(如 CYP2C9*2 的 CT/TT 型)的细胞系样本或临床样本获取渠道,避免因样本收集困难严重拖延项目周期。

此外,分析性能评估阶段的干扰物质验证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指导原则明确规定,不仅要验证血液内源性干扰(如高脂、溶血),还必须涵盖抗凝剂与常用临床用药。特别是针对存在多种适用检测机型的产品,务必在研发阶段就扎实落实试剂说明书中对仪器参数配置的详细要求及验证数据的收集。若忽视这些底层验证,企业极易在后期的注册体系核查,或者在针对系统升级进行的体外诊断试剂变更注册中面临难以逾越的合规挑战。

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遇到样本收集困难、临床评价路径选择迷茫,或者需要规避注册审批风险,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钦思咨询团队协助处理您的合规需求,为您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稳健策略支持。


指导原则原文

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2C9(Cytochrome P450 2C9,CYP2C9)和维生素K环氧化物还原酶复合体亚基1(vitamin K epoxide reductase complex, subunit 1,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也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的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PCR法,对预期服用或正在服用华法林药物的患者静脉全血或口腔拭子等样本DNA中的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用于华法林的用药指导,且指导原则仅针对该用药指导的特定基因多态性位点检测进行了说明,具体涵盖CYP2C9*2(rs1799853;HGVS:NM_000771.4:c.430C>T)和/或CYP2C9*3(rs1057910;HGVS:NM_000771.4:c.1075A>C),以及VKORC1 -1639G>A(rs9923231;HGVS:NM_024006.4:c.-1639G>A)和/或VKORC1 1173C>T(rs9934438;HGVS:NM_024006.6:c.174-136C>T)。

对于CYP2C9和VKORC1其他多态性位点的检测试剂,以及采用其他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或其他样本类型的检测试剂,可能部分要求不完全适用或本文所述内容不够全面,申请人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根据产品特性对适用部分进行评价,并补充其他的评价资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CYP2C9和VKORC1双基因多态性检测且用于华法林指导用药的试剂,对于进行CYP2C9或VKORC1单基因多态性检测且用于华法林用药指导的试剂,适用部分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申请和变更注册申请的情形。本指导原则针对相关产品注册申报资料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撰写,其他未尽事宜应当符合《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及分类编码

产品名称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该产品按照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分类编码为6840。

2.其他信息还包括产品列表、关联文件、申报前与监管机构的联系情况和沟通记录以及符合性声明等文件。

(二)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概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及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其中,产品描述应详述技术原理、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等。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应着重从技术原理、主要组成成分、预期用途、被测靶标(基因多态性位点)、性能指标、临床应用情况等方面详细说明申报产品与已获批准的同类/前代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预期用途应详述基因多态性位点与临床适应证的关系,明确各基因型的发生率等情况,特别是在中国人群的分布情况。

若被测靶标为新的多态性位点,申请人还应提交支持资料,以说明相关情况:1.携带该新位点等位基因所编码的CYP2C9酶和/或VKORC酶,其活性和稳定性的变化情况;2.对于携带该新位点等位基因的患者,华法林在其体内的代谢过程可能出现的预期改变;3.提供充分的中国人群临床证据,以证明该新位点的临床意义。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注册申请人应当在原材料质量和生产工艺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研制、前期评价等结果,依据相关文件资料,结合产品特性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编写。该类产品作为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以及生产工艺要求。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提供三个不同生产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针对已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发布的基因多态性位点,技术要求中应体现该位点检测国家标准品的相关要求。可提交申请人出具的自检报告或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如有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应不低于相应的要求。

2.分析性能研究

分析性能评估的试验方法可参考国际或国内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指导原则进行,对于本类产品建议着重从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

2.1样本稳定性

样本稳定性研究应采用临床样本,主要包括核酸提取纯化前样本的稳定性、提取纯化后核酸的稳定性(如适用)。在包含最不利情形的条件下储存,每间隔一定的时间段对储存样本进行分析验证。适用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如声称多种适用样本类型,注册申请人应针对不同样本类型分别进行样本稳定性研究。

2.2适用的样本类型

列明产品适用的样本类型。应采用合理方法对每种样本类型进行适用性研究确认,对于全血样本还需考察不同抗凝剂的适用性。对于不可比样本应分别提交相应的分析性能研究资料。

2.3准确度

采用申报产品与测序结果或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方法学比对研究,评价申报产品的准确度。样本应由若干份临床样本组成,且样本应涵盖CYP2C9*2位点CC、CT及TT基因型, CYP2C9*3位点AA、AC和CC基因型, VKORC1 -1639位点AA、AG及GG基因型,VKORC1 1173位点TT、TC和CC基因型。

2.4精密度

精密度评价应采用临床样本进行研究,罕见基因型(CYP2C9*2位点CT和TT基因型、CYP2C9*3位点CC基因型)可采用细胞系样本,样本应至少涵盖申报产品所有检测基因的杂合基因型(即CYP2C9*2位点CT基因型, CYP2C9*3位点AC基因型, VKORC1 -1639位点AG基因型,VKORC1 1173位点TC基因型)。试验操作应按照说明书执行,包含核酸提取/纯化等样本处理步骤。

精密度评价需满足如下要求:

2.4.1对可能影响检测精密度的主要因素进行验证,除检测试剂(包括核酸提取/纯化组分)本身外,还应考虑仪器、操作者、地点、时间、运行、试剂批次等因素。

2.4.2设定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对批内/批间、日内/日间、实验室间以及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

2.4.3用于精密度评价的样本建议至少包含检出限附近水平和中/高浓度水平,检测结果应与预期结果一致。

2.4.4申请人应结合产品特点,对精密度指标评价标准做出合理要求,如CV值。

2.5检出限和检测上限

2.5.1检出限和检测上限的建立

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的检出限为:在满足一定的检测准确性和精密度的条件下,能够检出目标基因的人基因组DNA最低浓度。

可采用梯度浓度的人基因组DNA样本进行多次重复检测,确定95%检出率水平下的人基因组DNA最低浓度,即为检出限。系列稀释度应能够覆盖大部分检出概率区间(0~100%),可根据各浓度梯度检测结果直接判定,也可通过适当的模型(如Probit分析)和其他分析方法计算申报产品在设定概率下的检出限,一般在该检测浓度下应具有95%的检出率。

同时,申请人亦应评价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试剂可准确检出的人基因组DNA浓度上限,即适当检出率水平下的最高人基因组DNA浓度。

检出限评价应采用临床样本或细胞系样本,并至少包含申报产品所有检测基因的杂合基因型,并提供详细的样本型别和浓度的确定方法。

2.5.2检出限的验证

选取与建立不同的临床样本对声称可检测位点的所有基因型进行验证,罕见基因型(CYP2C9*2位点CT和TT基因型、CYP2C9*3位点CC基因型)可采用细胞系样本,对检出限附近浓度水平的样本进行至少20次的重复检测,应满足95%检出率要求。

2.6分析特异性

2.6.1交叉反应

应对与靶基因序列相近或具有同源性序列、易引起交叉反应的基因序列(如CYP2C9及VKORC1的其他突变序列、CYP2C19、CYP2C8、CYP2C18、VKORC1L1、检测靶标外的其他位点突变序列)进行交叉反应验证。

试验方案需明确交叉样本的来源/制备方法、核酸序列确认方式及结果,并提交详细的研究资料。

2.6.2干扰研究

应针对可能的内源和外源性干扰物进行干扰试验研究。干扰物的选择与所用样本类型有关,对于全血样本,内源性干扰物质应包括血红蛋白、甘油三酯、胆红素、白蛋白等,外源性干扰物质应包括血液样本采集可能用到的抗凝剂和常用药物(如肝素、华法林、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胺碘酮等)。对于口腔拭子样本,干扰物需考虑血液、唾液、口腔定植菌以及口腔可能接触到的抗菌漱口液、牙膏、食物、药物(如:硝酸甘油、口腔喷雾剂)、烟草等。

干扰试验可通过在临床样本中添加干扰物质的方式,评价添加前后干扰物质对靶基因检测的影响,也可直接采集暴露于干扰因素后的受试者样本,进行干扰试验评价。建议在每种干扰物质的潜在最大浓度(“最差条件”)条件下进行评价,如有干扰,应确定不产生干扰的最高浓度。

2.7核酸提取/纯化性能

在进行核酸检测之前,建议有核酸提取/纯化步骤。无论检测试剂是否含有核酸提取/纯化的组分,企业都应结合检测试剂的特性,对配合使用的所有核酸提取试剂进行提取核酸纯度、浓度、提取效率的研究,并评价该方法能否满足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评价资料。

若产品适用两种或以上核酸提取试剂,则每一种核酸提取试剂均需配合检测试剂进行精密度、检出限和抗干扰的验证。

2.8企业参考品验证

根据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中的企业参考品设置情况,采用三批产品对企业参考品进行检验并提供详细的试验数据。

2.9反应体系

2.9.1样本采集和处理

请详述样本的采集和处理方式,明确样本的保存介质。

对于口腔拭子样本,还应提供采样拭子及样本保存介质(如:样本保存液)的选择研究,明确对拭子头和拭子杆的材质要求、保存液或裂解液的成分、浓度、使用量的要求等。配套的不同保存液或裂解液需验证检出限和重复性。

2.9.2反应体系确定

依据产品特性,提供最佳反应体系确定的研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核酸提取用的样本体积、洗脱体积和PCR反应中样本和试剂的加样体积、各试剂组分加样量及反应各阶段温度、时间、循环数等。

如有多个适用机型,需提交不同适用机型基线和阈值确定的研究资料。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应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并提交验证资料。

3.稳定性研究

申报试剂的稳定性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开瓶稳定性、运输稳定性、机载稳定性(如适用)及冻融次数限制等研究,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具体的实施方案、详细的研究数据、分析结果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三批产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

4.阳性判断值研究

对于此类试剂,阳性判断值即为能够获得理想的检测准确性的临界值(Cut-off)。建议纳入一定数量的临床样本,涵盖可检测位点的所有基因型,采用受试者工作特征(ROC)曲线的方式进行研究。亦可采用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阳性判断值研究。相关资料中应详述试验方案、样本数量、样本入组标准、样本背景信息(来源、可溯源编号、性别、年龄等)及试验结果等。如试剂判读存在灰区,应解释说明灰区范围的确定方法。如采用其他方法对阳性判断值进行确认研究,应说明这种方法的合理性。

如果产品适用不同样本类型,需要对各样本类型分别进行阳性判断值研究。

5.其他资料

5.1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该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一般包括引物、探针、酶、dNTPs、反应缓冲液、核酸分离/纯化组分(如有)、质控品、参考品等。应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选择与来源、制备过程、质量控制标准等相关研究资料。如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制,应提供其详细制备过程;如主要原材料源于外购,应提供资料包括:选择该原材料的依据及对比筛选试验资料、生产商提供的质量标准、出厂检验报告,以及该原材料到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

5.1.1引物和探针:应详述引物和探针的设计原则,提供引物和探针核酸序列、检测靶序列及两者的对应情况。建议设计两套或多套引物和探针以供筛选,针对待测位点的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等进行评价,选择最佳引物探针组合,并提交详细的筛选研究数据。同时应针对引物和探针核酸序列及检测靶序列进行同源性比对,如有同源序列应着重评价是否会有交叉反应。

申请人应针对选定的引物、探针原材料进行质量评价,一般包括:序列准确度、分子量、纯度、浓度、探针荧光标记基团,以及功能性试验等,并依据评价结果建立合理的质量标准。

5.1.2脱氧三磷酸核苷(dNTPs):包括dATP、dGTP、dCTP、dTTP或dUTP,应提交对其纯度、浓度以及功能性试验等验证资料,并确定质量标准。

5.1.3酶:涉及的酶主要包括DNA聚合酶和尿嘧啶DNA糖基化酶(UDG/UNG)等。应分别对酶活性、热稳定性、功能性试验等进行评价和验证,并确定质量标准。

DNA聚合酶应具有DNA聚合酶活性,无核酸内切酶活性,具热稳定性。UDG/UNG应具有水解尿嘧啶糖苷键的活性,无核酸外切酶及核酸内切酶活性。

5.1.4质控品

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的质控品可分别设置声称检测位点所有基因型的DNA样品,同时设置不含待测靶序列的空白质控品用于对交叉污染的质控;亦可直接采用待测位点的杂合基因型DNA样品及空白质控品进行质量控制。

对于此类产品,一般情况下,反应体系中野生型序列和突变型序列均有阳性反应,可以对管内抑制导致的假阴性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则试剂盒中可不另外设置内标对照;否则,应另外设置内标对照。

质控体系应能够对检测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包括试剂及仪器性能、可能的扩增反应抑制物(管内抑制)、交叉污染等因素造成的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质控品可采用质粒、细胞系样本或临床样本的核酸提取液等。空白质控品应参与样本核酸的平行提取。申请人应针对质控品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等提供详细的研究数据,并对质控品的检测结果做出明确的范围要求。

5.1.5核酸提取/纯化试剂(如有)

应提供试剂的主要组成、原理介绍及相关的筛选及验证资料。

5.1.6企业参考品

企业参考品一般包括准确性参考品、特异性参考品、检出限参考品和精密度参考品等,应根据产品性能验证的实际需要设置企业参考品。

申请人应提交有关企业参考品原料来源、选择、制备方法、浓度及基因型别确认方法或试剂的研究资料。准确度、检出限及精密度参考品设置可采用临床样本,样本类型与待测样本一致,如涉及罕见基因型别(CYP2C9*2位点CT和TT基因型、CYP2C9*3位点CC基因型)可使用细胞系样本。

企业参考品的设置建议如下:

准确性参考品:应包含产品声称可检测位点的所有基因型样本。

特异性参考品:可采用细胞系样本等制备,应考虑检测特异性的评价,适当纳入同源序列交叉反应样本、干扰样本等。

检出限参考品:可选择检出限浓度或略高于检出限浓度的样本,应至少包含所有多态性位点的杂合基因型样本。

精密度参考品:建议包括高、低两个浓度的样本,其中一个浓度应为检出限附近的浓度。至少包括所有多态性位点的杂合基因型样本。

5.2生产工艺研究资料

可结合工艺流程图描述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过程应对关键参数进行有效控制,明确关键工艺质控步骤,并详细说明该步骤的质控方法及质控标准。并提交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及优化研究资料。

(四)临床评价资料

临床试验的开展、方案的制定以及报告的撰写等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及《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如相关法规、文件有更新,临床试验应符合更新后的要求。

1.临床试验机构

应选择不少于3家(含3家)已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的要求开展临床试验。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预期用途,综合不同地区人种和流行病学背景等因素选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应具有分子生物学方法检测的优势,操作人员应熟悉临床试验方案及检测系统的各环节,熟悉临床试验方案。

2.临床试验方法

2.1针对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情况

2.1.1对于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产品,建议申请人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的同类产品或Sanger测序作为对比试剂/方法,采用申报产品与之进行比对研究,评价申报产品的临床检测性能。对比试剂/方法的选择应从预期用途、样本要求、检测性能等方面,确认其与申报产品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2.2 针对无同类产品上市的情况

2.2.1 针对无同类产品上市的新产品,可以选择公认的参考方法(如:Sanger测序法)作为对比方法,确认申报产品的临床检测性能。

2.2.2 针对无同类产品上市的新产品,如新的多态性位点用于华法林用药指导已获行业认可(包括:CPIC、国内相关指南或专家共识、相关药物说明书以及临床应用等的认可),且有中国人群的临床证据,可提交上述资料作为其临床意义的支持证据。如新多态性位点用于华法林用药指导尚未有共识性文件支持,应提交基于中国人群的充分的临床数据,证明产品临床意义。

3.受试者选择和样本类型

3.1受试者选择

受试者应为预期服用或正在服用华法林药物的患者,如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心房颤动、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栓栓塞并发症、心肌梗死后等疾病患者。

3.2样本类型

适用的样本类型一般为静脉抗凝全血,也可能涉及口腔拭子。

如申报产品同时包括静脉全血或口腔拭子样本类型,针对临床检测性能评价,静脉全血样本类型的对比方法应采用相同的样本类型检测;对于口腔拭子样本类型,可与静脉全血样本类型进行同源比对,或与静脉全血样本类型的已上市同类产品或一代测序进行比较研究,或与采用口腔拭子样本类型的已上市同类产品进行比较研究。

临床试验中应为临床原始样本,不应直接采用提取的基因组DNA进行试验。临床样本的采集、处理、保存和提取等应同时满足申报产品说明书以及对比试剂说明书(如适用)的相关要求。

4.临床试验样本量

临床试验样本量建议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估算,应在最低样本量估算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其他可能造成受试者脱落的情况等适当增加入组样本量。

针对CYP2C9*2位点,CC基因型亚组建议采用单组目标值法进行估算,符合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0)建议不低于95%;CT/TT基因型亚组的例数建议不低于70例,且CT和TT基因型均应有样本入组。

针对CYP2C9*3位点,建议采用单组目标值法分别估算AA基因型亚组和AC/CC基因型亚组的例数,每个基因型亚组符合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0)建议不低于95%。针对AC/CC基因型亚组,AC和CC基因型均应有样本入组。

针对VKORC1 -1639位点,建议采用单组目标值法分别估算AA基因型亚组和AG/GG基因型亚组的例数,每个基因型亚组符合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0)建议不低于95%。针对AG/GG基因型亚组,GG基因型例数不少于30例。

针对VKORC1 1173位点,建议采用单组目标值法分别估算TT基因型亚组和TC/CC基因型亚组的例数,每个基因型亚组符合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0)建议不低于95%。针对TC/CC基因型亚组,CC基因型例数不少于30例。

涉及单组目标值估算的,可采用如下公式:

$$n = \frac{\left[ Z_{1-\alpha/2}\sqrt{P_0(1-P_0)} + Z_{1-\beta}\sqrt{P_T(1-P_T)} \right]^2}{(P_T – P_0)^2}$$

公式中,n为样本量;Z1-α/2、Z1-β为显著性水平和把握度的标准正态分布的分数位,P0为评价指标的临床可接受标准,PT为申报产品评价指标预期值。

如申报产品同时包括静脉抗凝全血和口腔拭子样本类型,临床试验应以静脉全血样本类型为主,样本量满足如上要求,针对口腔拭子样本类型,可采用抽样调查的公式进行样本量估算,对不同基因型进行充分验证。

5.统计学分析

应对入组人群进行人口学分析(包括年龄、性别)以及临床诊断背景信息分析等。

针对CYP2C9*2、CYP2C9*3、VKORC1 -1639和VKORC1 1173位点,采用3×3表格进行统计分析,计算每个基因型符合率的点估计值,并针对“4临床试验样本量”中涉及单组目标值估算的基因型亚组计算符合率及其95%置信区间。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于两种试剂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本,建议采用合理方法进行复核,并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

6.临床试验方案

各临床试验机构应执行同一临床试验方案,且保证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不可随意改动。整个试验过程应在临床试验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涉实验进程。

试验方案应确定严格的入选/排除标准,任何已入选的样本被剔除出临床试验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原因。在试验操作过程和结果判定时应采用盲法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客观性。

7.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开始前,建议进行临床试验方案的培训,以熟悉并掌握相关试验方法的操作、仪器、技术性能等,最大限度控制试验误差。整个试验过程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最大限度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重复性。

8.临床试验小结与报告的撰写

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撰写临床试验小结与报告,并且满足签章等要求。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对试验的整体设计及各个关键点给予清晰、完整的阐述,应该对整个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进行条理分明的描述,并应包括必要的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方法。

(五)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格式应满足《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产品说明书中技术内容应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内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应以规范格式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文献的相关信息。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说明书编写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预期用途】 应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1本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体XX样本中的XX基因XX位点的多态性。

本产品用于华法林的用药指导。

1.2介绍被测靶标(基因多态性位点),规范表述多态性位点,说明基因多态性位点与临床适用症的关系,明确各基因型的临床发生频率。

1.3明确本产品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不应作为患者是否用药的唯一依据,临床医生应结合患者病情、疗效及其他实验室检测指标等对本产品的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2.【检验原理】

对试剂盒的被测靶标进行详细描述(基因位置、多态性位点及相关特征等),对试剂盒所用探针、引物、多态性的判定方式等进行详细的介绍;对不同样本反应管组合、质控品设置及荧光信号检测原理等进行介绍。

如反应体系中添加了相关的防污染组分(如UNG酶),也应对其作用机理进行简要介绍。

3.【主要组成成分】

明确试剂盒中各组分及具体成分。明确需要但未提供的材料等信息。

4.【样本要求】

应明确样本采集、处理、保存等各环节要求,说明样本保存条件及期限等。冷藏/冷冻样本检测前是否需要恢复至室温,冻融次数的限制等。

5.【检验方法】

详细说明实验操作的各个步骤,包括:

5.1实验条件:实验室分区、实验环境的温度、湿度和空调气流方向控制等注意事项。

5.2试剂配制方法和注意事项。

5.3简述核酸提取纯化的条件、步骤及注意事项(如适用),对核酸提取纯化环节进行合理的质量控制,明确提取核酸的浓度纯度等质量要求。

5.4扩增反应前准备:加样体积、顺序等。

5.5PCR各阶段的温度、时间设置、循环数设置或相应的自动化检测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5.6仪器设置(如适用):特殊参数、探针的荧光素标记情况、对待测多态性及其他质控品的荧光通道选择等。

6.【检验结果的解释】

结合质控品、样本管检测结果以及多态性类型与华法林表型之间的关系,可以列表形式详述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及相应的解释。如存在检测灰区,应详述对于灰区结果的处理方式。

7.【检验方法局限性】

7.1申报产品仅对XX基因XX位点的多态性进行了验证。

7.2有关假阴性结果的可能性分析

7.2.1不合理的样本采集、运送及处理或核酸过度降解均有可能导致检测失败。

7.2.2未经验证的其他干扰或PCR抑制因子等可能会导致假阴性结果(如有)。

7.2.3样本类型如包含口腔拭子,需说明吸烟、进食等行为可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8.【产品性能指标】

详述以下性能指标:

8.1国家参考品和企业参考品的符合率。

8.2对准确度、精密度的研究方法及结果进行总结。

8.3检出限和检测上限:简单介绍检出限的确定方法,并明确检出限结果。

8.4分析特异性

8.4.1交叉反应:说明验证的交叉物质,及有/无交叉反应的浓度水平。

8.4.2干扰物质:说明验证的干扰物质种类,及有/无干扰反应的浓度水平。

8.5临床试验:介绍试验方法、受试者及样本、试验结果和结论等。

9.【注意事项】

9.1本产品仅用于体外诊断。

9.2如产品含有人源或动物源性物质,应给出具有潜在感染性的警告。

9.3试剂保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多种因素可能导致性能变化,如保存运输不当、样本采集、样本处理及检测过程操作不规范等,请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

9.4临床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的管理规范执行。

(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注册时提交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详述产品的生产过程,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明确申报产品反应及检测原理和过程,标明主要控制点与项目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件的来源及质量控制方法。

如适用,应当提供拟核查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在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对比说明。

三、参考文献

[1]基于基因变异的呼吸系统疾病多重用药专家共识[J].中国临床药学杂志,2024,33(05):321-333.

[2]张进华,刘茂柏,蔡铭智,等.模型引导的华法林精准用药:中国专家共识(2022版)[J].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022,27(11):1201-12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物代谢酶和药物作用靶点基因检测技术指南(试行).2015.

[4]Johnson JA, Caudle KE, Gong L, et al. Clinical Pharmacogenetics Implementation Consortium (CPIC) Guideline for Pharmacogenetics-Guided Warfarin Dosing: 2017 Update. Clin Pharmacol Ther. 2017 Sep;102(3):397-404.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