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产品原材料双供应商验证需包含哪些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若骨科、口腔植入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于两家供应商,需进行哪些验证》的共性问题解答:

若骨科、口腔植入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于两家供应商,针对供应商,申请人需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在注册申报资料中,需对产品原材料供应商予以明确,如果同一种原材料有两家原材料供应商,且无法确定两个制造商所用原材料的组分、含量、合成方式相同,提供的资料需包括分别对不同来源原材料制成的产品的性能验证/确认和风险评估(包括生物学评价),以确保两种来源原材料制成的产品性能一致,且均符合安全有效性要求。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在骨科和口腔植入物(通常为高风险的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链管理中,为了保证供货的稳定性,企业引入“第二供应商”(Second Source)是常见的商业策略。然而,对于直接植入人体并长期留存的器械,原材料的微小差异都可能导致最终产品安全性的巨大波动。

本次解答明确了在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针对“双供应商”原材料的验证要求,核心原则是:“证明一致性,否则分别验证”。

第一层要求:体系层面的供应商管控

无论原材料是否相同,申请人首先必须履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下的责任。解答指出,需“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对两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审计、评价,并建立相应的质量协议和进货检验标准。

第二层要求:无法证明“完全相同”时的验证策略

这是本次解答的重点。如果企业无法从化学和工艺层面百分之百确定两家供应商的原材料在“组分、含量、合成方式”上是完全相同的(这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因为供应商通常会有技术保密,且不同厂家的合成工艺难免有细微杂质差异),那么企业就不能简单地认为它们是“等同”的。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的验证阶段,必须执行“双轨制”验证,提供的资料需覆盖:

  • 性能验证/确认:需要分别使用供应商A和供应商B的原材料试制产品,并进行全套的性能测试(如疲劳测试、静态力学测试),证明两者的物理机械性能一致。
  • 生物学评价:这是最关键的。不同供应商原料的杂质谱可能不同,从而影响生物相容性。因此,通常需要分别对两种来源的产品进行生物学评价(或提供充分的化学表征和毒理学评估报告)。
  • 风险评估:分析因原材料来源不同可能引入的特殊风险(如特定的残留溶剂、重金属等)。

结论:用数据证明“等效”

审评机构的最终目的是确保“两种来源原材料制成的产品性能一致,且均符合安全有效性要求”。

因此,钦思咨询建议,如果企业计划在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中同时包含两家原材料供应商,务必提前规划好对比验证试验。如果是上市后的供应商变更,则可能涉及到医疗器械变更注册,同样需要提交上述对比验证资料。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