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呼吸道感染联检试剂的适用人群界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下呼吸道感染相关的细菌联检产品的适用人群为哪些患者》的共性问题解答:
引起下呼吸道感染的常见细菌一般为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洋葱伯克霍尔德菌等。病原体的致病力存在差别,因此不同的细菌组合检测针对的适用人群不同。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为相应致病力较强的病原体,而卡他莫拉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洋葱伯克霍尔德菌等为相应致病力较弱的病原体。针对致病力较强的病原体组合,或致病力较强病原体与致病力较弱的病原体的组合,适用人群一般为疑似下呼吸道感染的人群,包括支气管炎、肺炎患者。对于嗜肺军团菌,一般可导致肺炎,如组合中包括嗜肺军团菌,适用人群一般为肺炎患者。如均为致病力较弱的病原体组合,适用人群一般为临床呼吸系统感染重症、结构性肺病等人群,检测结果还应结合被测病原体载量及其他致病力较强的病原体检测结果等综合判断。
申请人应考虑病原体组合所针对的适用人群,入组相应的病例进行临床评价。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多重核酸检测技术的发展,使得能够同时检测多种下呼吸道感染相关细菌的联检试剂成为可能。然而,不同的病原体,其致病力和临床意义相差甚远。因此,在进行产品医疗器械注册时,如何根据试剂所包含的病原体组合,科学、精准地界定其“适用人群”(即预期用途),是审评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核心原则:以病原体致病力界定适用人群
界定适用人群的核心原则,是基于检测试剂覆盖的病原体组合的整体致病力强弱。通常,我们可以将常见的下呼吸道感染细菌分为“致病力较强”和“致病力较弱(或称机会致病菌)”两类。
- 致病力较强病原体:如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等。
- 致病力较弱病原体:如卡他莫拉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它们通常在特定条件下(如免疫力低下、存在基础肺病等)才引起严重感染。
不同病原体组合对应的适用人群
组合一:包含强致病菌的试剂
如果一个联检试剂的检测菜单中,包含了至少一种上述的“强致病菌”(无论是否同时包含弱致病菌),其临床应用场景就可以更广泛。
- 适用人群:一般可界定为疑似下呼吸道感染的人群,包括支气管炎、肺炎等常见疾病的患者。
- 特殊情况:如果组合中包含了嗜肺军团菌,由于其主要引起肺炎,适用人群则一般界定为肺炎患者。
组合二:仅包含弱致病菌的试剂
如果一个联检试剂的检测菜单中,全部由“弱致病菌”组成,那么其临床价值就更侧重于对特殊、高危人群的病原学诊断。
- 适用人群:其适用人群应界定得更为精准,例如临床呼吸系统感染重症、存在结构性肺病(如支气管扩张、囊性纤维化等)、免疫功能低下等特定人群。
- 结果判读提示:对于这类试剂,其检测结果的解读应更为谨慎,通常需要结合被测病原体的载量以及其他强致病菌的检测结果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
临床评价的入组要求
上述适用人群的界定,将直接指导后续的临床试验。企业在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时,所入组的病例人群,必须与其宣称的适用人群保持一致。例如,一个仅检测弱致病菌的试剂,其临床试验就不应在普通的支气管炎门诊患者中进行。
钦思咨询申报建议
总而言之,对于下呼吸道感染联检试剂,“检测菜单决定预期用途”。企业在产品立项和研发阶段,就应清晰规划其临床定位,并以此为依据设计病原体组合。确保产品的检测项目、医疗器械说明书中的适用人群、以及临床试验的入组人群这三者之间,形成一条逻辑严密、相互支撑的证据链,是产品成功获批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