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积水分流器注册单元划分的核心三原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脑积水分流器注册单元划分应如何考虑》的共性问题解答:
脑积水分流器根据主要原材料、主要结构、主要工作原理不同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本次解答言简意赅,直指脑积水分流器注册单元划分的三大核心原则。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是产品在进行医疗器械注册,尤其是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脑积水分流器通常为三类)时的首要步骤。划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方案乃至最终能否顺利获批。
CMDE明确指出的这三点(原材料、结构、原理),是审评机构判断“是否为同一注册单元”的根本依据。
原则一:主要原材料
对于脑积水分流器这种长期植入器械,与人体组织直接接触的“主要原材料”是安全性的基石。
- 阀体材质:分流阀的外壳或关键组件是医用高分子材料(如聚砜、PEEK)还是金属材料(如钛合金)?不同的材料具有截然不同的生物相容性、理化性能和影像学兼容性(如MR兼容性)。
- 管路材质:分流管(心房管、腹腔管、脑室管)是否均为医用级硅橡胶?如果不同型号使用了不同的材料体系(例如,为降低感染风险而采用的含抗生素或含银的涂层/材料),则很可能需要划分为不同单元。
只要主要原材料(特别是核心组件或与组织长期接触部分)不同,通常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原则二:主要结构
“主要结构”直接决定了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方式。
- 阀门结构:是固定的压力阀(如弹簧-宝石球结构)还是可调压力阀?是单一的压力阀还是集成了“抗虹吸装置”(Siphon-control device)的复合阀?是否包含一体化的储液囊(Reservoir)?
- 可调压结构:同为可调压阀,其调节机制的“主要结构”是否相同?例如,是磁力辅助调节还是纯机械调节?
主要结构上的显著差异(如“可调压”与“不可调压”),是划分注册单元的明确界限。
原则三:主要工作原理
“主要工作原理”是产品实现其治疗目的(引流脑脊液)的技术基础。
- 压力控制原理:产品是基于“压差”原理工作(即脑室-腹腔压力差驱动)?还是基于“自动流量”控制原理工作?
- 抗虹吸原理:如果包含抗虹吸功能,其工作原理是基于重力补偿还是其他机械原理?
- 调压原理:同为可调压阀,其实现压力改变的工作原理(如改变弹簧预紧力、改变流道阻力等)是否一致?
例如,一个通过磁力改变转子角度来调节弹簧预紧力的“可调压阀”,与另一个通过机械方式改变流道孔径的“可调压阀”,其工作原理就存在根本不同,应划分为不同单元。
总之,企业在进行脑积水分流器注册单元划分时,必须从原材料、结构和原理三个维度进行自查。如果拟申报的产品系列中在上述任一“主要”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都应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以避免在审评中因此类问题导致发补或注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