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备案
政策背景与制度变革
- 核心变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及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123号公告发布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审批制度已正式取消,全面改为备案制管理。
- 实施要求:自2025年12月22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含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App等)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均须依法办理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备案。
📌重要提醒:“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备案”是企业开展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发布活动的前置法定考量,已不再发放任何行政许可证书。未备案不得开展相关服务。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备案?
依据新规,备案主体是以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App)为基本单元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自建官方网站、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发布自有或代理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信息、说明书、科普内容的企业(如药品/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
- 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第三方网络服务提供者(如电商平台、行业资讯平台);
- 其他提供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展示、导购、咨询等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注意区隔:在第三方平台(如淘宝、京东)上开设店铺进行销售活动,属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范畴,与本备案不同。但第三方平台本身需要办理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备案。
企业办理备案需具备的核心条件
虽然流程简化为备案,但准入标准依然严格。依据新规第四条,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主体资格: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专业人员配备:必须配备至少2名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信息审核;
- 制度与设施:建立并实施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信息发布审核、监测、数据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并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互联网药械信息服务备案办理流程
新规实施后,备案流程更加高效、便捷。企业通常通过各省级药监部门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 备案准备与自查:
- 确认备案主体及服务方式(网站/App/客户端);
- 核实是否满足专业人员(≥2名)及管理制度等核心条件;
- 准备必要的企业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
- 在线提交备案材料:
登录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在线平台,填报《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 企业营业执照等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App/客户端的基本信息(名称、版本号、下载地址等);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涉及经营性服务)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
- 至少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劳动合同;
- 信息发布审核、监测及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 形式审查与备案完成:
- 省级药监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通常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编号。
- 备案信息将同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供公众查询。
备案后企业的义务与事后监管
备案成功只是合规的开始,企业需持续履行以下义务,并接受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
- 持续公示:在网站首页、App/客户端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备案编号;
- 信息合规: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科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严禁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及医疗机构制剂的信息;
- 广告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必须严格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 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数据备份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可追溯;
- 接受检查: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备案后3个月内开展的监督检查(含现场检查),以及后续的日常检查和网络监测;
- 年度报告:按照规定向属地省级药监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我们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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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评估与方案设计:精准判断业务模式是否触发备案义务,评估企业条件是否满足新规要求,定制最优备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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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应对与体系辅导:协助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与监测机制,辅导企业准备备案后现场检查及年度报告,提升持续合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