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敷料注册单元的包装差异划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液体敷料产品包装载体不同,是否可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的共性问题解答:
液体敷料产品包装载体不同,如西林瓶、塑料瓶、喷瓶,可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液体敷料因其使用方便、能良好贴合不规则创面等优点,在临床上应用广泛。为了适应不同的使用场景,制造商常常会为同一款液体敷料提供多种不同的包装形式。在进行产品注册时,一个关键的策略问题随之而来:这些包装不同的产品,是否需要分开申报,还是可以划入同一个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
核心原则:包装载体不作为主要划分依据
根据法规的指导原则,对于液体敷料产品,其包装载体的不同,不作为划分注册单元的主要依据。
这意味着,如果产品的核心——即内部的液体敷料本身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仅仅因为采用了不同的包装容器,这些产品可以划分为同一个注册单元进行申报。
- 常见示例:
- 西林瓶(Vial)
- 普通塑料瓶(Plastic Bottle)
- 带喷头的喷瓶(Spray Bottle)
将这几种不同包装形式的同一款液体敷料,放在一个注册单元下进行管理,是法规所允许的高效申报路径。
“同一单元”的前提条件
需要强调的是,能够将不同包装形式划为同一单元,其背后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条件,企业必须满足并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
1. 液体敷料本身完全相同
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所有不同包装内的液体敷料,其配方、主要原材料、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必须是完全一致的。任何配方上的微小改动,都可能需要划分为新的注册单元。
2. 包装材料的相容性已验证
企业必须对每一种不同的包装载体,都进行过充分的药物相容性研究和货架有效期验证。即,必须有充足的稳定性研究数据证明,无论是西林瓶、塑料瓶还是喷瓶,其材料都不会与内部的液体敷料发生不良反应(如物质迁移、吸附、降解等),并且都能在整个货架有效期内,有效保护液体敷料的质量和无菌性能。这是医疗器械设计开发阶段必须完成的验证工作。
与其他划分原则的对比
这一原则也反向说明了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的核心逻辑。划分的依据是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的本质区别。对于液体敷料,包装形式通常不被认为是本质区别;但如果产品的核心配方(如添加了抗菌成分)、物理形态(如从液体变为凝胶)或预期用途(如从用于体表皮肤创面,变为用于黏膜创面)发生了改变,则必然需要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钦思咨询申报建议
总而言之,液体敷料注册单元的划分,聚焦于产品本身而非其外包装。企业可以在确保液体敷料完全一致,且每种包装形式的稳定性和相容性都得到充分验证的前提下,将多种包装的产品合并在同一注册单元下进行申报。这大大简化了产品线丰富的企业的注册流程,是一种值得善用的高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