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盲法的实施与方案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过程中有关盲法实施需要注意的问题》的共性问题解答:
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中应对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方法(如有)的试验操作者和结果评价者设盲,使其在试验过程中不知晓受试者的疾病诊断或其他相关检测结果等信息,从而避免引入偏倚。应在临床试验方案中明确盲法的操作要求,并在相应的临床试验阶段保持盲态,避免破盲。特殊情形下如需中期揭盲,应在临床试验方案中明确必要性证据,并详细阐述中期揭盲设计及统计学考虑。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设计中,盲法是保证研究结果客观、公正、科学的“金标准”方法。对于体外诊断(IVD)试剂,通过有效的盲法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操作者或结果判读者的主观因素而引入的偏倚,是高质量临床试验不可或缺的一环。
盲法的核心目的与设盲对象
核心目的:避免引入偏倚
盲法的核心目的,是防止试验相关人员(特别是操作者和结果评价者)因预先知晓受试者的临床诊断或其他相关信息,而对试验过程或结果判读产生主观倾向性,从而影响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设盲对象:操作者与评价者
在IVD临床试验中,需要设盲的关键人员包括:
- 试验操作者:即在实验室中具体执行试验体外诊断试剂和对比方法检测的技术人员。
- 结果评价者:对检测原始结果进行判读和解释的人员。
临床试验方案中的盲法设计要求
盲法的实施绝不能是临时起意或口头约定,必须在临床试验开始前,就在临床试验方案中进行全面、细致的设计和规定。
明确盲法操作要求
方案中必须详细阐述将如何实现和维持盲态。例如,可以通过样本的重新编码、建立独立的样本管理和信息管理团队等方式,将临床样本与受试者的诊断信息分离开,确保试验操作和结果判读在“不知晓”的状态下独立进行。
严格的揭盲规定
方案应明确规定,在整个临床试验的关键阶段必须保持盲态,避免发生意外的破盲事件。正式的揭盲通常在所有数据完成录入、数据库锁定后,才能按照预设的流程进行。
中期揭盲的特殊情况
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如果确有必要进行中期揭盲(例如,基于伦理或重大安全性问题的考量),这必须在临床试验方案中进行预先设计。方案中需要:
- 提供详实的必要性证据,论证为何必须进行中期揭盲。
- 详细阐述中期揭盲的具体设计,包括由谁执行、揭盲的范围、以及如何保护后续试验的盲态不受影响。
- 充分说明相关的统计学考虑,分析中期揭盲对最终统计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这一部分的严谨设计,是高质量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重要体现。
钦思咨询方案建议
总而言之,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盲法的设计与执行,是衡量一份临床试验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尺。其所有操作都必须“预先规定,遵照执行”。通过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制定一套完善、可操作的盲法流程,企业可以有效保证其临床数据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为产品的成功注册奠定坚实基础。对于复杂的盲法设计,寻求专业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是确保方案合规、科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