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病毒检测试剂临床试验中亚型样本量的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近日发布了《呼吸道感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临床试验中不同亚型的样本量要求》的共性问题解答:
对于呼吸道感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临床试验:
(1)如果结果报告时不区分不同亚型,且不同亚型共用相同的引物和探针,则临床试验中应尽量入组近期感染病例,使得入组受试者尽量充分地代表现阶段病毒各亚型的流行情况;临床试验中一般不对各亚型的具体入组例数提出特别要求。
(2)如果检测结果报告时虽然不区分不同亚型,但是反应体系中针对不同亚型设计了不同的引物和/或探针,则临床试验中各亚型均应入组一定数量阳性样本,以充分评价产品检测性能。
(3)如果检测试剂对不同亚型分别进行报告,原则上临床试验中各亚型阳性、阴性例数均应满足统计学要求,从而充分评价不同亚型检测性能。
上述三种情况,如果指导原则有特别规定的,应参考指导原则要求。
我们来对其进行解读:
对于许多存在多种亚型的呼吸道病毒(如流感病毒、腺病毒等),其核酸检测试剂在设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时,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科学地设置不同亚型阳性样本的入组例数。法规对此并非“一刀切”,而是根据产品的设计原理和报告形式,提出了三种差异化的要求。
核心原则:产品设计与宣称决定样本量要求
临床试验中对亚型样本量的要求,其严谨程度与产品的精细化程度成正比。即,产品的检测和报告越精细,对相应亚型样本的验证要求就越高。
三种不同场景下的亚型样本量要求
场景一:不区分亚型报告,且共用引物探针
- 产品设计:这是最常见的“通用型”或“广谱型”检测试剂。例如,一款仅报告“甲型流感病毒阳性”的试剂,其反应体系中的引物探针是针对所有甲流亚型共有的保守区设计的。
- 样本量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临床试验一般不对各个具体亚型的入组例数提出特别要求。核心要求转变为,应尽量入组近期的感染病例,以确保整个阳性样本池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当前季节病毒各亚型的实际流行情况。
场景二:不区分亚型报告,但内部分别设计引物探针
- 产品设计:产品最终也只报告一个“通用”结果(如“腺病毒阳性”),但其内部反应体系是“多重PCR”,即针对不同的亚型或亚型组,设计了多套不同的引物和/或探针。
- 样本量要求:由于内部包含了多个独立的反应体系,为充分评价每一个体系的检测性能,临床试验中各亚型(或亚型组)均应入组一定数量的阳性样本。
场景三:区分并报告不同亚型
- 产品设计:这是“亚型分型”试剂。例如,一款能明确报告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阳性”或“甲型H3N2流感病毒阳性”的试剂。
- 样本量要求:这是最严格的情况。原则上,临床试验中每一个能够被单独报告的亚型,其阳性、阴性样本的入组例数均应满足统计学要求。这相当于将每一个亚型的检测,都视为一个独立的评价项目,需要进行充分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
钦思咨询临床方案建议
总而言之,在规划呼吸道病毒检测试剂临床试验时,企业必须首先明确产品的设计原理和报告形式。这将直接决定后续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度、样本收集难度和项目成本。一个清晰的产品定位,是制定科学、高效、合规的临床试验方案的根本前提。当面临复杂的多重检测或分型产品时,寻求专业的医疗器械注册咨询,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解读和应用相关指导原则。